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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关于《南京市书报刊亭规范和整治工作实施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书报刊经营点的规范管理,营造良好的城市氛围,现结合我区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任务目标
对全区内自购、自制书报经营点重新登记,再次进行全面规范和整治: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,擅自乱搭乱建的书报刊经营点坚决予以取缔;对虽经有关部门审批,但擅自变更地址、占道经营的要复位;对乱贴乱挂,溢摊占道有碍市容的要进行整顿;对超范围经营的要规范经营范围;对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,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、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》、《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实施全面整治。
二、实施步骤
1、进一步调查摸底(5.29-6.3)
发放《致鼓楼区书报刊亭业主的一封信》广泛宣传;动员街道、社区对辖区内书报刊经营点进行排查,对无证经营户登记造册。
2、重新审核登记(6.4-6.10)
对全区内自购自制的书报刊经营点进行重新审核登记,核对经营人员、经营地点;动员街道、社区上门做好自查自纠自拆工作。
3、综合执法(6.4-6.15)
成立文化、市容、工商、公安联合执法组再次进行拉网式综合执法;排查钉子户,制订强拆预案。各街道取缔辖区内无证书报刊摊点;规范有证经营点。
4、检查验收(6.16-6.18)
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点限期整改,到期仍不达标的一律予以取缔。
5、巩固提高
制定经营点的经营标准;进一步理顺书报刊亭管理关系,完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;加强书报刊亭业主教育培训工作,强化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经营行为。
三、职责分工
区委宣传部:做好书报刊亭规范和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。
区文化局:负责书报刊亭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,指导督促书报刊亭经营单位依法经营、从业人员的培训,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。
区市容局:负责对书报刊亭容貌的监督管理,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搭建、乱贴乱挂、亭外设摊和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行为。各街道配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。
区工商局:依法对从事书报刊发行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。
区公安分局:依法查处打击销售淫秽、色情出版物等违法犯罪行为,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;对在拆除和整治书报刊亭中防碍执行公务等活动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有关法律进行处理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。全区上下进一步充分认识书报刊亭整治的重要性,要进一步加强对书报刊亭规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。区书报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为综合整治总指挥,分管文化、市容的区长为副总指挥,各街道主任为管辖区域内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书报刊专项整治工作。
2、进一步宣传发动,不漏一户。强力造势,广泛宣传,大力宣传书报刊亭规范整治的意义、内容和要求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,深入动员社委会以及家庭成员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,按要求规范经营。
3、堵疏结合,加强引导。这次书报刊亭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与整治相结合,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,强化监督管理。在工作标准不降的前提下,区别各类不同的情况,有的放矢做好工作,力争不激化矛盾。
4、进一步明确责任,通力合作。各相关部门街道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,依据各自职责,齐心协力,加强规范整治工作的横向联动,做到优势互补,形成整体合力。在市综合执法组的领导下,确保第二阶段整治工作高效到位。
鼓楼区书报刊亭规范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
2007年5月29日 |